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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持有、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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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伪造货币后又持有或使用的,只构成伪造货币罪,而并不实行数罪并罚,因为持有、使用是伪造行为的自然延伸,不单独构成犯罪,这说明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将伪造货币者排除在外。在大多情况下,出售、购买、运输假币者不单独成为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但在个别情况又不能把他们排除,因此,确切的说,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主体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主体。

    (二)主观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

    (三)客体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一个内容广泛的概念,它涉及到货币的印刷、发行、流通、回笼等诸多环节,包括货币发行的管理(如发行基金的管理.货币发行与回笼的管理、发行量的管理),银行出纳的管理,为保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所实施的有关管理等,并且每个方面的管理都涉及众多的内容。把包括如此多方面内容的国家货币管理制度视为特有、使用假币罪的客体,就不可能准确的反应其客体的特殊性。因此,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持有、使用假币罪的对象是伪造的人民币和外币,不包括变造的人民币和外币。

    (四)客观要件

    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是指拥有,它表现为主体与某一特定之物的占有状态”。因此,只要伪造的货币为行为人所占有,即实际处于行为人的支配和控制中就可以视为持有。“使用”是指将假币取代真币在经济交易中运用,即用于流通,如正常的买卖活动,也有的用作赌资非法活动。同时,以持有、使用的假币达到数额较大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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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误收假币数额较大的,在这类案件中,行为人虽然误用假币的数额较小,但因缺乏对假币的明知,因此不够成本罪。

    发现误收假币后而使用的,这是一种明知为假币而使用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应以犯罪处理。行为人发现误收假币后,为了避免自己的经济损失而使用,数额较大的,尽管有其可以谅解的一面,但它同样危害货币的正常流通,使假币难以禁止,从而具有了可罚性。当然,对于集受害人,加害人于一身的行为人所实施的使用行为,在处罚时可以从轻。

    2、本罪与他罪的区别

    (1)对于伪造货币后而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这里涉及伪造者与持有者,伪造者与使用者的相互关系问题,分而论之是一种可行的办法,也是伪造行为的自然延伸。在伪造后而持有假币场合,持有就失去独立的意义,并成为伪造货币罪这个有机整体的组成部分。对于伪造行为后而使用假币的认定,因为伪造货币是为了使用,存在着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从一重罪论处是适当的。

    (2) 持有假币罪与运输假币罪的界限。持有与运输是刑法上两个独立的行为,但它们之间有交叉。运输假币以持有假币为条件,持有假币有时则表现为随身携带假币。其区别在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如果明知是假币而加以运输的,以运输假币罪论处;不以运输的故意而携带假币的,则应以持有假币罪论处。

    (3) 对于盗窃、抢夺假币后而持有、使用的,应如何认定?在实践中,专门以假币为对象进行盗窃、抢劫的恐怕并不多。通常是盗窃、抢夺的货币中夹杂假币或者把假币误认为是真币而进行盗窃、强多,并引发了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这些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盗窃、抢夺的货币中夹杂假币,并且真货币数额较大、假币数额较小,在这种情况下,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可按盗窃、抢夺罪论处。反之,如果盗窃抢夺的假币数额较大。真币数额较小,在这种情况下,不构成盗窃、抢夺罪,可按持有、使用假币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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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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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标准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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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有、使用假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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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4:31:19

债务纠纷。有欠款人借据,欠3W元人民币,时间8年余。承诺N次还款。实则是应付。迟迟不还怎么办?

最近回复:

可以搜集借据,支付记录及对方身份信息,到法院起诉。

2025-01-27 14:09:41

公司股东做账与银行流水不一样 一年后发现他挪用公款做的假账 一年多不给对账

最近回复:

你好,股东有权查账,可以先向公司提出申请,注意留存和采集好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2025-01-27 05:13:34

裁员补偿放淡季假怎么算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裁员补偿计算基础:依据《劳动合同法》,按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淡季假且正常付薪情况:若放淡季假期间用人单位正常支付工资,此工资要计入平均工资计算范畴,以准确算出裁员补偿数额。(3)淡季假且未付薪情况:若放假期间未支付工资,计算平均工资时应剔除该放假期间,按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工资计算平均工资,进而确定裁员补偿具体数额。提醒:员工和用人单位在计算裁员补偿时,要准确判断淡季假工资支付情况,避免计算错误。若对具体补偿数额存疑,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26 15:27:15

我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来支持我的拒赔申诉?

最近回复:

主要看看起诉方的证据,来搜集自己的证据

2025-01-25 18:00:20

拆迁房公证后能否贷款买房子使用

最近回复:

拆迁房公证后有用于贷款买房的可能。公证主要是确认拆迁房权益,并非贷款的直接决定因素。银行审批贷款时会多方面考量,像拆迁房性质、产权情况、市场价值等。若拆迁房有合法产权证明,并且借款人信用佳、收入稳定等符合银行贷款条件,通常能办理贷款。反之,要是存在产权纠纷或者未办理相关手续等问题,贷款审批与办理或许会受影响。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要确定拆迁房已取得合法产权,无产权纠纷。二是确保自身满足银行贷款要求,如保持良好信用和稳定收入。三是在贷款购房前,务必咨询银行贷款部门或者律师,掌握确切的贷款政策与要求。

2025-01-25 15:33:20

工伤腿骨折上了钢板螺丝,单位只发了4个月工资,后期说是请假我该怎么办?

最近回复:

可以联系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2025-01-24 15:57:36

村内已搬迁土地使用证能补办吗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当土地因合法征收等被依法收回,土地权利消灭,不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土地权属改变后,原证无法再对应已变更的土地状况。 (2)要是土地使用证遗失、损毁,而土地仍由原权利人合法使用,像房屋搬迁但土地使用权未被依法收回的情况,可申请补办。要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原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便会补办 。提醒:判断能否补办土地使用证,要先明确土地权属状态。不确定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5-01-24 15:50:32

半夜被邻居无辜持刀上门砍伤报警后十天了没有任何结果正常吗

最近回复:

你好,现在解决了吗。????

2025-01-24 15:48:37

产假期间能去别的公司上班吗,想了解兼职工作是否有劳动法保障

最近回复:

你好,能说下具体的案件类型和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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