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强奸罪 > 强奸罪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2、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中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3、丈夫强奸妻子的司法认定

所谓婚内强奸,是指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婚内强奸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理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中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中国婚姻法只有有关家庭暴力的规定,其中并没有涉及婚内强奸的条文。

通说观点认为,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同居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在中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强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犯罪。

4、“强奸”男性的司法认定

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调查大多案例,法院判决大多是“故意伤害罪”。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5、认定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奸淫妇女的,都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6、强奸与通奸的区别

把强奸同通奸加以区别。要注意的是:

(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

(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3)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4)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办理强奸案件要严格分清哪些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把强奸同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行为加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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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8:05:52

判决后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吗

最近回复:

(一)等待判决生效。密切关注上诉期情况,确保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内都没有提起上诉,这样判决才会正式生效。(二)确认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仔细查看生效判决中规定的履行期限,在期限届满后,若被执行人仍未按照判决要求执行,此时就满足了申请条件。(三)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准备好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2025-02-10 17:58:18

强奸犯情节较轻怎么判

最近回复:

强奸罪的量刑规定旨在维护法律公正与社会秩序。犯强奸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时也在此幅度内酌定从轻处罚。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又考虑到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更好落实相关规定,有以下措施建议:1. 司法机关应准确认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对于初犯、偶犯等情况,要全面审查犯罪人的过往表现、犯罪动机等,精准判断主观恶性。   2. 对于未造成严重伤害后果的认定,需综合专业医学鉴定和心理评估,确保对损害程度的判断客观。   3. 严格审查法定从轻情节的证据,比如自首的时间、方式,立功的实际价值等,防止情节滥用。   4. 重视被害人谅解的真实性和自愿性,避免因不当因素干扰导致谅解不真实影响量刑公正。

2025-02-10 15:52:32

仲裁调解协议书可以怎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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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马上安排助理联系你

2025-02-10 14:49:40

法院强制执行后的利率是如何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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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2025-02-10 14:47:11

处对象女方父母告男方强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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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公安立案了没有,有没有被刑事拘留

2025-02-09 17:45:15

交通小腿骨折交强险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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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在交通小腿骨折赔偿方面,一般会承担这些部分:1. 医疗费用赔偿:像住院费、治疗费、药品费这些跟治疗骨折有关的合理费用。2. 伤残赔偿:要是小腿骨折造成了伤残,那就会按照伤残等级赔残疾赔偿金之类的。3. 财产损失赔偿:对于事故造成对方车辆以及其他财产的损失,交强险也会赔。不过,具体赔多少钱得看实际情况,比如说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实际花了多少医疗费用等。而且,如果骨折治疗还涉及后续康复等费用,得在合理范围内另外去主张赔偿。总之,交强险会在规定的限额内,对交通小腿骨折相关的损失进行赔偿,保障受害者的基本权益。

2025-02-09 16:37:08

你好,我去年大概七八月份时候开公司车辆工作时出了事故,当时公司车没有商业险,只有强险,然后公司没有赔钱,让我走代位追偿,我被代位追偿,能转到公司名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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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的问题是否为,产生的相关损失是否可以由公司承担?一般情况下,你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由责任方驾驶员承担。但这里有一个可以抗辩的点,即你驾驶公司车辆属于职务行为(即你的工作岗位即为驾驶员),且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你不具有重大过失(交通事故不是你的主要责任)。如果不满足上述两点要求,则无法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2025-02-09 16:04:56

想了解,对债务人的唯一住房能否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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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债务人的唯一住房,一般情况下在保障其基本居住权时受限,但符合条件可强制执行。如超出生活必需范围,像面积过大、装修豪华;或对其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住房;又或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等,法院可依法执行。

2025-02-09 15:16:05

强制执行新规对执行期限有没有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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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熟人搞的目前情况进展状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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