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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边境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由国家确立的界碑、界桩。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界碑、界桩的行为,破坏的方式有:
1、直接毁坏界碑、界桩;
2、盗走界碑、界桩;
3、移动界碑、界桩的位置;
4、其他破坏界碑、界桩的行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破坏界碑、界桩,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025-01-25 14:49:32
北京宸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你这边帮您具体分析下
2025-01-24 15:41:03
陈红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法人拥有连带责任
2025-01-23 15:53:24
陶雄利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根据您描述具体金额
2025-01-23 15:45:39
李丹律师 最近回复:
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案情,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2025-01-23 15:31:08
刘洋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2025-01-23 15:06:29
河南光法律师事务所 最近回复:
安排专业律师联系你,注意接听
2025-01-22 15:27:08
魏建明律师 最近回复:
这个要看这个电脑值多少钱,多大年龄?
2025-01-22 14:35:05
吕梦洁律师 最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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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4:52:54
湖北长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稍后会有专业的法律顾问跟您联系,保持电话畅通.
2025-01-21 14:22:15
王奎律师 最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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