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 什么是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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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单位包括生产厂家以及销售、运输、管理、教学科研、医疗等部门。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向吸毒者提供毒品所持的心理态度。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果擅自提供给用于医疗、科研、教学的人以及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病人,尽管违反了法律规定,亦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向走私、贩卖毒品等的毒品犯罪分子提供毒品,也不构成本罪,而应以走私、贩卖毒品罪或者其他有关的毒品犯罪共犯论处。至于吸毒的人是否已经吸食、注射了行为人所提供的毒品,以及吸食、注射后是否成瘾,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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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认定标准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没有规定具体数量标准。也就是说原则上只要向吸毒人非法提供毒品,就可构成本罪。但在实践中,并不是对所有非法提供毒品的行为都定罪,而要综合全案各种情况,如偶犯、初犯等情况,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在实践中,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人员或单位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但是确实用于医疗、教学、科研的,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对于其违法行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理。

    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毒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的,依照《刑法》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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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量刑标准

    1、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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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立案标准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个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提供鸦片二十克以上、吗啡二克以上、度冷丁(杜冷丁)五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十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一百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百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一百片以上)、盐酸二氢埃托啡零点二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mg/支、片规格的十支、片以上)、氯胺酮、美沙酮二十克以上、三唑仑、安眠酮一千克以上、咖啡因五千克以上、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十千克以上,以及其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数量较大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两次以上,数量累计达到前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三)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行政处罚,又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四)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五)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以走私、贩卖毒品罪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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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根据《决定》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明知他人是吸食、注射毒品的人,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提供毒品的对象,只能是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如果明知对方是毒品犯罪分子,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则构成有关的毒品犯罪的共犯。从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重之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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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1:04:02

销售有毒有害药品罪刑法如何量刑

最近回复:

(一)对于生产环节,要重点关注原料采购渠道,查看是否有采购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记录,留存好相关票据、合同等,这能证明原料来源。(二)销售环节,注意留存销售记录,包括销售对象、数量、时间等信息,以此判断销售者是否明知食品存在问题。(三)及时收集实物证据,如封存涉事食品样本,为后面鉴定提供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2025-03-24 02:14:56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量刑标准是啥

最近回复:

(一)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首先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相关情况,争取从轻处理。(二)主动采取措施,比如召回已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尽可能降低危害后果。(三)聘请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律师可以根据案件具体证据和实际情况,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有力辩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2025-03-23 20:32:48

销售有毒有害产品罪按金额如何量刑

最近回复: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量刑并非仅依据金额,但销售金额与量刑存在关联。若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含此类原料的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司法实践里,销售金额可作为判断“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参考,像销售金额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等情况会影响量刑。解决措施与建议:1.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严格把控原料采购和生产流程,杜绝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流入。2.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抽检力度。3.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全面综合考量各种情节,确保量刑公平合理。

2025-03-23 16:13:57

结婚半年女方有神经病能离婚吗有孩子

最近回复:

可以诉讼离婚,没有抚养能力可能孩子会判给对方

2025-03-23 15:57:01

女方干娘克扣女方彩礼 这种情况起诉他可以让他退还吗,继续问:起诉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最近回复:

你好,需要具体看看彩礼给谁了,谁占有着了的

2025-03-23 13:17:42

被诈骗了,索要精神损失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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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把你想咨询的问题详细的说说目前的情况

2025-03-23 12:40:56

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来支持我的执行异议之诉?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是什么案件。

2025-03-23 09:45:48

想了解,撞到人软组织挫伤精神损伤怎么赔偿

最近回复:

精神损害赔偿以构成伤残为前提。

2025-03-23 08:15:31

这不是司法行政部门么,继续问:你能为我提供什么样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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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研判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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