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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疗事故计算方式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等级不同,赔偿的费用也不同。内蒙古医疗事故赔偿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内蒙古医疗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内蒙古医疗事故计算方式

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21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6295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6万余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66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444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1429元

(2)采矿业142301元

(3)制造业9104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0748元

(5)建筑业60880元

(6)批发和零售业79896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458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850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3337元

(10)金融业97446元

(11)房地产业5943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0688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222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285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730元

(16)教育9187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156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498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1234元

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0—40元/天×营养期限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1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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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内蒙古医疗事故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内蒙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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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意外事故的赔偿标准,主要涵盖下面这些方面: 1. 医疗费:按实际花销报销,像住院费、诊疗费、医药费,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都包含在内。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给职工发放。 3.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来定,比如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是85%,以此类推。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例如一级伤残就是27个月的本人工资。 5. 生活护理费:按照护理等级支付,要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就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等等。 6. 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那些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又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 具体的赔偿标准,得根据工伤认定结果、伤残等级等因素来确定,而且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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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意外事故的赔偿标准,主要涵盖下面这些方面: 1. 医疗费:按实际花销报销,像住院费、诊疗费、医药费,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都包含在内。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员工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会变,由所在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 3. 伤残津贴:依据伤残等级来定。比如,一级伤残的话,是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就是85%,以此类推。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以及本人工资来计算。像一级伤残,就是27个月的本人工资。 5. 生活护理费:按照护理等级支付。要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就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等等。 6. 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那些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 具体赔偿标准要根据工伤认定结果、伤残等级等确定,不同地区标准可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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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意外事故赔偿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 1. 医疗费:采取实报实销原则。具体包含住院期间产生的住院费,医生进行诊断、治疗所收取的诊疗费,购买各类药品的医药费,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这些费用都依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报销。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足额支付,以保障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 3. 伤残津贴:依据伤残等级来确定具体数额。例如,一级伤残的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以此类推,为伤残职工提供长期的生活保障。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作为基数计算。如一级伤残可获得27个月的本人工资。 5. 生活护理费:根据护理等级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6.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具体赔偿标准要根据工伤认定结果、伤残等级等确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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