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松江区律师 最近回复: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天数的计算是一个关键问题。误工费天数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来确定的。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在受伤后经过治疗仍无法工作,一直到定残日前一天都属于误工时间。
而对于受害人因伤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误工时间则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医疗机构会根据受害人的受伤情况、治疗过程等因素,出具具体的休息天数证明,这个证明上的天数就是误工费的计算天数。
此外,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总之,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天数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准确确定受害人的误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