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通常来讲,要是以夫妻名义一块儿同居,那产生的债务得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要不要承担。
要是这债务是用来供同居的双方一块儿生活,像是一起买生活用品啦,或者一起做买卖这类共同的事儿,那这种情况下,双方就得一起承担这债务。就好比说,一起买米、买菜、买油盐酱醋这些生活物资所产生的债务,还有一起搞生意赚大钱或者赔了钱所形成的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去偿还。
不过,如果这债务是某一方的个人债务,像是他拿去自己花啦,或者拿去赌博这种违法的活动啦,并且另外一方压根就没参与,也不知道有这回事儿,那一般来说,就由负债的那一方自己去承担,另外一方不用管也不用负责。
总而言之,得把债务的用途,还有双方参与的情况之类的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这样才能确定到底要不要承担对方的债务。要是对具体该怎么承担债务有分歧啦,那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让法律来评判到底该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