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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轻微伤赔偿标准

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轻微伤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镇巴县轻微伤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镇巴县轻微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镇巴县轻微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且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按上一年度镇巴县城镇私营单位农、林、牧、渔业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3)无固定收入,其他情形的

误工费按上一年度镇巴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镇巴县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费=镇巴县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医嘱护理天数

(3)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镇巴县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补助伙食费

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8.营养费

营养费计算标准为30元/天

9.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镇巴县轻微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康复费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4.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住宿费


镇巴县轻微伤计算方式

一、镇巴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1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2431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704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4766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094元;

6、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0996元;

7、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3.686万余元

(2)采矿业63971元

(3)制造业55981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60758元

(5)建筑业51848元

(6)批发和零售业46055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9338元

(8)住宿和餐饮业3998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2255元

(10)金融业43035元

(11)房地产业52014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08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4031万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8888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9139元

(16)教育4771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5777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4631元

二、镇巴县轻微伤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镇巴县城镇私营单位农、林、牧、渔业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他情形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镇巴县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天数: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镇巴县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费=镇巴县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365天×医嘱护理天数

(3)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镇巴县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8.营养费

营养费=30元/天×住院天数(或者营养期鉴定天数)

9.住宿费

以治疗为目的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住宿费,按照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不得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该镇巴县轻微伤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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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也收不到钱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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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制执行后却收不到钱的情况下,可参考以下做法: 1. 核查财产: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详情,也许存在未被发现的可执行财产,像藏起来的房子、车子等。此时,能申请法院再深入调查一番,不放过任何可能。 2. 信用惩戒: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对其高消费等行为加以限制,让其在生活各方面受限,从而加大其履行义务的压力。 3. 制裁逃避:若察觉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这类逃避执行的举动,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制裁,维护自身权益。 4. 跟进督促:和执行法官紧密交流,清楚执行的进度,推动法官积极执行。 5. 等待时机:若被执行人确实没钱,等发现其有财产了,随时恢复执行。要明白,执行之路可能充满曲折,要有耐心并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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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也收不到钱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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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仔细查看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申请法院进一步调查被执行人是否存在遗漏的可执行财产。例如,有些被执行人可能会隐匿房产、车辆等财产,这些财产都可以作为执行的对象,通过法院的专业调查手段,有可能发现新的财产线索,从而增加执行到位的可能性。 (二)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行为。这样一来,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从而给其生活和经营带来不便,增加其履行义务的心理压力,促使其尽快还钱。 (三)对逃避执行行为申请制裁 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要及时向法院申请予以制裁。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此来威慑被执行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与执行法官保持密切沟通 要主动与执行法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执行进展情况。如果发现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拖延等问题,可以督促其积极采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 (五)关注被执行人财产动态 若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不要放弃权利,而是要时刻关注其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其有财产,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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