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
应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性、补偿性的特点,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
l、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二十年;
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2、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
其具体赔偿救额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100000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
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0000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
(1)伤残等级系数,1级伤残为1;2级伤残为0.9;依此类推,10级伤残为0.1。
(2)责任系数按照当事人过错责任的大小确定。
如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责任系数为1;承担一半责任的,责任系数为0.5。
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
3、共同侵权案件中:
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4、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
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的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最高限额。
该德昌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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