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1、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

四万元以下(含四万元)。

2、造成受害人死亡:

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四万元;

3、造成受害人伤残:

按照伤残等级依次予以确定。

该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律师

1秒前

起诉离婚判决对方有异议怎么处理

绵阳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要是在起诉离婚这件事上,对方对判决有不同意见,那就可以在判决书送到自己手里的那天起往后数十五天内,去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递交上诉材料。上诉的时候得提交上诉状,这里面得把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还有原审的法院名字、案件的编号以及案件的类型等都写清楚。上诉状得通过原审的法院来提交,并且要根据对方当事人或者他们的代表人的数量,准备相应份数的副本。在上诉的这段时间里,原来的判决暂时是不会产生法律效力的。 上一级的人民法院会对上诉请求所涉及的相关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进行仔细的审查,然后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要是二审法院觉得原来的判决把事实都弄清楚了,适用的法律也没问题,那就会驳回上诉,让原来的判决继续有效;要是原来的判决把事实给弄错了,或者适用的法律不对,那就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改判;要是原来的判决对一些基本事实都没弄明白,那就会裁定撤销原来的判决,把案件发回原审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或者等把事实弄清楚之后再进行改判;要是原来的判决遗漏了当事人,或者在判决的时候当事人违法缺席了等这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那就会裁定撤销原来的判决,把案件发回原审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43分钟前

起诉离婚判决对方有异议怎么处理

四川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要是起诉离婚后,对方对判决有不同意见,那么在判决书送达给对方的那一天起的十五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去提起上诉。 提起上诉的时候,得提交上诉状,这里面要把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以及案由等等都写清楚。并且,上诉状要通过原审法院来提交,同时要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他们的代表人的人数准备相应的副本。 在上诉期间,原来的判决暂时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会对上诉请求所涉及的相关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进行仔细的审查,然后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觉得原判决把事实认定得很清楚,适用的法律也正确,那就会驳回上诉,维持原来的判决。要是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方面出现了错误,或者适用的法律不对,那就会依法进行改判。要是原判决对基本事实的认定不够清楚,就会裁定撤销原判决,然后把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或者等把事实查清之后再进行改判。要是原判决遗漏了当事人,或者是在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会裁定撤销原判决,把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1小时前

起诉离婚判决对方有异议怎么处理

内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当起诉离婚后,对方对判决存有异议时,有权利在判决书送达的那一天起的十五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提起上诉,得提交上诉状,这里面要把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给写清楚,还有原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以及案由之类的都得标注明白。这个上诉状得通过原审法院来提交,并且要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其代表人的人数,准备好相应的副本。 在上诉期间,原判决暂时是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会认真地对上诉请求所涉及的有关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进行仔细审查,然后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要是二审法院经过审查后,觉得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特别清楚,适用的法律也完全正确的话,那就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要是原判决认定的事实存在错误,或者适用的法律有误,那就会依法进行改判。要是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是很清楚,就会裁定撤销原判决,把案子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或者等把事实查清之后再进行改判。要是原判决遗漏了当事人,或者是在缺席判决等方面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那也会裁定撤销原判决,然后把案子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