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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长春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长春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长春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长春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5471元;

2、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134元;

3、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35元;

4、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729元;

5、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3192元

(2)采矿业82233元

(3)制造业9308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559元

(5)建筑业64525元

(6)批发和零售业70055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6901元

(8)住宿和餐饮业44784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158元

(10)金融业84244元

(11)房地产业6027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7985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029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2714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0893元

(16)教育88274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359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2104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915元

二、长春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1、造成死亡的:

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造成残疾的:

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

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4、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1)严重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

(2)一般性精神损害:

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根据伤残程度等级或者死亡后果在 2000-50000 元之间酌定。

该长春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长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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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不给办取保候审怎么办

绵阳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 交警队不办取保候审,原因多样。取保候审得满足法定情形,像可能判管制、拘役或者能单独用附加刑这类的。要是交警队觉得不符合,咱得去问问清楚,比如是不是犯罪情节太重,或者存在再犯风险啥的。 2. 可以给交警队提供些相关证据或者好好说明下情况,试着让他们改变想法。要是还是不行,那就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院申诉,让他们监督公安执法。 3. 检察院能要求公安说明不给取保的理由,理由站不住脚的话,能责令公安改正,或者直接决定取保。总之,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恰当办法,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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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不给办取保候审怎么办

内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如果交警队不给办取保候审,首先要做的是心平气和地与交警队沟通,清楚了解他们认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具体原因。比如,是不是因为案件的犯罪情节比较严重,存在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有再犯的危险,可能会干扰案件的侦查工作等。只有明确了具体原因,才能有的放矢地去应对。 (二)在了解原因后,可以向交警队提供相关的证据或者作出合理的说明。例如,如果是认为有再犯危险而不予取保,但是犯罪嫌疑人有稳定的居住环境、可靠的保证人等能够确保其不会再犯的证据,就可以及时提供给交警队,争取让他们改变看法,批准取保候审。 (三)要是经过沟通和提供证据说明后,交警队仍然拒绝办理取保候审,那么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级公安机关会对案件情况和交警队的决定进行审查,以确定该决定是否合理合法。 (四)除了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外,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检察院在接到申诉后,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取保候审的理由。如果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的理由不成立,就可以责令公安机关改正,或者直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同时,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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