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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石屏县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石屏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石屏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

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10万元。

石屏县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石屏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石屏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7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276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14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240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309元;

6、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2042元

(2)采矿业72673元

(3)制造业19312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3752元

(5)建筑业115134元

(6)批发和零售业221077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7663元

(8)住宿和餐饮业51478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0640元

(10)金融业155304元

(11)房地产业8681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070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0433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755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4889元

(16)教育117622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804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055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5081元

二、石屏县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精神损失费:

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10万元。

该石屏县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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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找不到出了公告算不算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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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里,当对方怎么都找不到,这时候通过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接着再进行审理,这妥妥的就是一审程序。就好比你有封信要寄给一个人,可这人找不着了,那就通过公告这种方式,把信里的内容让他知道。法院,在公告期满后,会依照案件的实际情况去依法审理并且作出判决。不过,这里要特别注意,公告送达可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要求的,必须得保证公告是合法有效的。要是在公告期间,对方突然冒出来并且参与到诉讼程序当中,那对案件的审理可就会产生影响。总而言之,经公告后进行的审理,那可是一审程序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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