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河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通常来讲哈,离婚协议书里要是约定房子归儿子,在还没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之前,是有机会撤销的。
离婚协议其实属于民事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是因为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行为的人是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撤销它的。就好比说,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对于把房子归儿子这个约定存在重大误解,像是误解了房子到底归谁所有,或者儿子的年龄之类的相关情况,那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去申请撤销这个约定。
不过嘞,如果已经把产权变更登记给办了,把房子过户到儿子的名下了,那可就不能再撤销这个约定,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儿子那儿。
总之,到底能不能撤销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得综合考虑签订协议的时候的各种因素,还有就是有没有已经办理产权变更这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