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大通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大通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大通区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大通区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大通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大通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该大通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大通区律师

29秒前

商家倒闭了,钱也是直接转给朋友的但是过了三个月,但是是找朋友买的,000,我们家买了一台电视13?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已过两年多,要尽快起诉。朋友作为代理商,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45秒前

老赖怎么解除黑名单,想了解有哪些法律途径可以解除失信黑名单?

王智辉律师 最近回复:

1. 履行义务: ?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完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偿还债务或其他法律义务,法院会在三日内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2. 申请信用修复: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在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了全部义务,或者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了相关义务,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信用修复。 3. 司法赔偿申请: ?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认为自己是被违法纳入“老赖”名单的,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出司法赔偿申请,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从失信名单中移除。 4. 法律变更或撤销: ? 如果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被修改、撤销,或者执行程序终结,失信被执行人也可以申请解除失信状态。 5. 自动解除: ?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两年内履行义务,但其失信信息会在二年后自动删除,除非有新的失信行为发生。也有规定提到某些情况下最长可以达五年。

55秒前

监护人可以继承被监护人的全部财产吗?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具体事务 电话沟通处理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