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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工伤计算方式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古县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古县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古县工伤计算方式

一、古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78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9532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6323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923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091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2618元

(2)采矿业99948元

(3)制造业7475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1101元

(5)建筑业74724元

(6)批发和零售业73526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1149元

(8)住宿和餐饮业39400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9130元

(10)金融业87734元

(11)房地产业6872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029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1304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183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581元

(16)教育80472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3104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约六万四千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2495元

二、古县工伤计算方式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用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

1)一到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到六级伤残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五到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具体标准为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之日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3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七到十级伤残

七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具体标准为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之日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七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五到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为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之日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七到十级伤残

七到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为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之日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12.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3.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该古县工伤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古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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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客户以管道维修过为理由要求延长保修期及写承诺这种理由是否合理,并且保修期限不能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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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理由不太合理。开发商已及时维修且验收合格,责任主要是维修,保修期限按规定。可向客户解释相关规定,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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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获得哪些赔偿项目金额

平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工伤赔偿涉及多个项目,金额计算各有规定。 1. 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相关目录及标准的工伤治疗费用。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 3.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需护理,单位负责;评定伤残且确认需生活护理,基金按月支付。 4.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按伤残等级定比例。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从基金支付。 6. 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解约等情况,基金和单位分别支付;七至十级伤残合同期满或职工解约,同样由基金和单位支付。 7. 工亡赔偿: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可获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一定比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熟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工伤赔偿事宜,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41分钟前

工伤可获得哪些赔偿项目金额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工伤赔偿主要涉及这些项目及金额: 1. 医疗费用:工伤治疗所需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相关目录和标准,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要按月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位负责护理;评定伤残且确认需生活护理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付护理费。 4.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伤残等级不同,支付比例有别。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解约,或七至十级伤残合同期满、职工解约,相应补助金由基金和单位支付。 7. 丧葬补助金等: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可获赔偿,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抚恤金按比例发给特定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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