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因重病、长期出差等自身客观原因,确实在某个时间段内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应当首先和另一方进行协商。双方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在这段特殊时期内,由另一方暂时承担主要的抚养责任。例如,一方要到外地工作半年,可与另一方协商好这半年由另一方照顾孩子的生活、学习等。
(二)即使在一方暂时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也不能说是放弃了抚养权。抚养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暂时的抚养责任转移而消失。比如上述例子中,到外地工作的一方,在半年工作结束后,依然有权也有义务继续抚养孩子。
(三)若一方没有正当理由执意放弃抚养权,这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因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未尽到抚养义务。比如,一方仅仅因为不想承担抚养的辛苦就放弃抚养权,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更多的抚养费、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