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后起诉社保局可以吗

工伤认定后起诉社保局可以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6868人看过
导读:工伤认定之后想要起诉社保局是可以的,但是最好是先去进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而按照有关的规定发生工伤之后只要社保认定了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只能负责工商期间治疗的费用,其他的概不负责。所以在申请鉴定的时候要将所有的资料准备充足。

工伤认定后起诉社保局可以吗

一、工伤认定后起诉社保局可以吗

可以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规定,发生工伤只要社保认定了,只要没有因工伤经医学司法鉴定达到伤残等级,只负担因工伤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治疗、恢复阶段的工资、福利待遇,没有赔偿。

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工伤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职工所受伤害是否是工伤的问题,其认定结论可能是工伤或视同工伤,还有可能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几种情形。

据此,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不是同一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其显著的区别在于两者所要解决的问题根本不同。但是,此两者又有紧密的联系: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提;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只有在经工伤认定程序并作出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后,才具备启动工伤鉴定程序其中的一个条件。上述结论的立法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22、23条。该条例第23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该条规定,提起劳动能力鉴定须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可知工伤认定是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的必要依据之一。(工伤保险实行属地原则,工伤认定由负责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工作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参加省级单独统筹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跨地区施工企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由负责该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工伤认定,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助调查;也可由企业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认定结论由委托方出具。)而工伤鉴定是启动劳动能力鉴定之后,为了确定该工伤职工的工伤等级(职业病等级),进而确定其劳动能力等级才进行的。

顾名思义,工伤认定是解决职工所受伤害是否是工伤的问题,其认定的结果可以推断出是否需要工伤赔偿。而工伤鉴定是来鉴定职工是否已经存在工伤,如果已经存在工伤之后才去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相应工伤补偿。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工伤认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工伤认定最新文章

遇到工伤认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