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协议约定还贷方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约定还贷方是否有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1 · 3423人看过
导读:如果离婚协议里面已经约定好了还贷方,双方也同意了的话它是有效力的,为此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要能够清楚相关的内容。不过,要是对于债权人,这样的约定其实并不会对其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对债权人而言,离婚协议约定还贷方是无效的。

{ArticleTitle}

一、离婚协议约定还贷方是否有效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彼此之间已形成权利与义务关系,作为债务人,必须按约定向银行承担贷款本息的偿还义务。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按照离婚协议约定,要实现债务转移,必须取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没有取得第三人(银行)的同意,夫妻俩之间的离婚协议对银行是没有约束力的。所以须告知银行,征得银行同意并办理相关债务转移手续,这样才能免除继续还贷的责任。

如果离婚协议里面已经约定好了还贷方,双方也同意了的话它是有效力的,为此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要能够清楚相关的内容。

二、离婚协议的债务分割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对债权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具体的还贷方,要问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就要看情况了。若是在离婚夫妻之间,若是双方自愿并且协商一致作出的约定,自然对当事人就是有效的。但是在外部,若是对于债权人来讲,这样的约定其实就是无效的,作为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还贷义务,但需要该债务属于夫妻共有的才行。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更多

离婚最新文章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