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妻子申请为丈夫的监护人是否可以

妻子申请为丈夫的监护人是否可以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2.08.06 · 7750人看过
导读:妻子申请成为丈夫的监护人当然是可以的,但前提条件是丈夫后期因为各种意外原因导致民事行为能力不正常,也就是丈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情况下才需要有人进行监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就是由配偶,其次才是父母,成年的子女等,但是妻子是不能以监护人的身份去虐待丈夫的。

{ArticleTitle}

一、妻子申请为丈夫的监护人是否可以?

一般成年人是不需要监护人的,如果丈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妻子可以成为丈夫的监护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如果说,在结婚之前男方就是属于精神病人,那么法律上双方不可能是妻子和丈夫之间的这种正常的婚姻关系,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可以正常的办理结婚证。婚后丈夫成为了精神病人的情况下,就算不需要申请,在法律上妻子本身就是丈夫的合法监护人,妻子要离婚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有他人申请为监护人。

延伸阅读:
有法律问题?北京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展开全文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更多

子女抚养热门文章

  •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权是针对未成年而言的,也就是未满18周岁,或者未满十六周岁的人而言的,如果一个人已经满足了十八周岁的年龄要求,那么其就不是未成年人,那么自然没有抚养权。
    11860次阅读2022.08.17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给付方式有: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5582次阅读2022.08.14
  • 第一,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同时,律师费用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二,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相关信息办法 》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40637次阅读2022.08.13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男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825次阅读2022.08.12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6193次阅读2022.08.11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