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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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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10 · 4419人看过
导读:一夫妻是协议离婚,对子女的抚养已达成协议的,抚养的一方可以先向当地社区、群众团体以及对方的单位组织反映情况,做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也可以根据双方协议,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夫妻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48条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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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即使双方离婚了,也不能亏待孩子,一般情况下,都是男方支付一笔抚养费。这本来是离婚双方商量好的事情,可是有的人却以没钱为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或者支付的抚养费数额过低。那么,离婚了不付抚养费怎么办?小编通过本文告诉大家。

一、离婚了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对方不付抚养费,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或者离婚判决中对抚养费的标准进行了确认,你可以向对方主张支付抚养费。对方拒绝支付,如果是协议离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已有判决,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综上所述,抚养费是离婚后一方给孩子的生活费,体现的是对孩子抚养的责任。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书中就应该写清楚这些。如果离婚了不付抚养费,一方可以将对方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扣押对方的工资收入来抵扣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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