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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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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1 · 100418人看过
导读:1、查看产权证是否还在,合同只是对开发商的约束。2、询问开发商是否有电子合同。3、去当地的房管局,看是否有记录。4、房产过户登记,如果登记了,就可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属,补办房产证即可。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即房管部门的登记是原房东的,则他对房子有所有权,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就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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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经过协商一致后,双方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个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原件一式四份的,其中买方持有一份原件。合同作为几方的重要文书,如果保存不妥当,就会发生丢失现象。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

如合同已备案,可以到房管部门复制下,如未备案可以到开发商处复制均可。但应当在复印件中加盖公章,以确定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吗?

1.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你与开发商之间设立房屋买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效证据

2.如果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约定或合同履行而发生纠纷,在证据举证上,应当提供买卖合同原件,仅提供复印件不符合诉讼证据的举证要求,但对方当事人认可复印件的真实性除外。

3.如必须要交回合同原件,先完整复印一份原件备份,并让开发商在复印件上写明“因何原因而收回原件、收回时间、何时归还、此复印件与收回的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开发商修改合同条款,必须与你协商一致才可。合同修改后,你应及时将修改的合同要回。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9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三、房屋买卖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电子合同法律效力有法律法规认可。 目前,《电子签名法》第13、14条认可了可靠电子签名的合法效力;《民法典》第469条认可以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合法载体。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

总而言之,中国人信奉“白纸黑字,立字为据”,书面合同的原件具有法律效力是最强的。在购买商品房后,要妥善保管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旦丢失将相当麻烦。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了怎么办?如果是在办理有关证件,那就可以到相关部门复制,而如果是作为诉讼的一项证据,那么就需要想办法寻找原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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