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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炎病假医生证明怎么写?

时间:2024-06-30 12:55:07 浏览:2223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患者姓名_____ ,性别,年龄 岁,于 年 月 日,经诊断(症状,建议服用适当药物后须适当在家休息。签章_____ 医院。
胃炎病假医生证明怎么写?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因为生病而需要向用人单位请病假。而要证明员工的病情,需要由医生开具诊断证明,用人单位在确认之后才会准予员工的病假申请,员工在之后也可以获得一系列的病假待遇。那胃炎病假医生证明怎么写?律图小编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的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一、胃炎病假医生证明怎么写?

诊断证明

患者姓名_____,性别 ,年龄 岁,于 年 月 日,经诊断为 _____ (症状),建议服用适当药物后须适当在家休息。

签章

_____医院

年月日

二、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治疗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企业职工病假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病假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所发放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即符合法律规定。

具体计算方法是:当月应发工资=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1.75×3 3天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

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相关规定:

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6、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医生的诊断证明是证明员工生病的凭证,否则无法证明员工的病症,也无法获得相应的病假待遇。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病假期间是可以享受工资待遇的,同时员工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否则就会侵犯到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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