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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法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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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2 · 202273人看过
导读: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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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计划生育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不断上移,老龄化社会逐渐到来,许多省份的养老保险也出现了较大缺口,国家经过综合考虑取消了独生子女政策,鼓励育龄夫妇生育二孩,那么,生育法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生育法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六种情形可生育三孩或以上子女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二胎产假多少天?

母亲二胎产假128天,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有所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 35天独生子女假 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 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两次。

综上所述,关于生育法最新规定,在第三胎的生育方面,对于前两个孩子中有病残儿,夫妻因不孕不育收养二孩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妻婚前子女未超过三个、婚后没有共同生育过孩子的,再婚夫妻婚前婚后都只有一个孩子等情况,可生育第三胎;同时,对母亲产假和父亲的陪产假都进行了调整。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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