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违法运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是谁?

违法运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是谁?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4 · 15185人看过
导读:违法运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ArticleTitle}

经济犯罪在我国社会时有发生,它包含了许多的犯罪种类,今天律图小编要与大家一起来了解的是违法运用资金罪。违法运用资金罪顾名思义就是指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擅自运用客户的资金的一种行为。那违法运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是谁?律图小编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违法运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是谁?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十二、在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违法运用资金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界限

犯罪构成上来看,本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区别在于:

其一,两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不同。本罪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运用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其它一些公众资金的行为,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则是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以及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此外,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中的“违背受托义务”,不仅仅只是局限于违背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具体约定的义务,还包括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法定义务,但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具体约定的义务在本罪中则是不存在的。

其二,两罪的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主体则主要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前者是自然人犯罪主体,后者则是单位犯罪主体。

它一般是管理公众资金的机构如公积金管理机构、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等等。这些机构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将管理的资金作其他用途,侵犯了公共财产利益。犯罪机构除了会被处以一定罚金外,相关责任人还会被处以一定的刑罚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刑事辩护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 417次阅读
  •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这类人员若在职位权限范围内,挪用其所在单位的资金供个人私自使用或借予他人,若是挪用金额达到某种特定标准且超过了三个月份却仍未偿还,抑或是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份但挪用的金额庞大并切已经用于营利目的,甚至是实施了非法活动,都可以被视为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2024-09-06 1165次阅读
  • 2024.08.16 3912次阅读
  • 470次阅读
  • 集资诈骗罪的实施者是广泛的一般主体,既包括个人也涵盖了法人组织(即单位)。 对于以个人身份作为主体的自然人来说,必须符合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标准并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然而,当涉及到单位实施不法行为的情形时,将会对单位施加罚金刑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参与违法活动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2024-09-18 1333次阅读
  • 2024.09.14 15668次阅读
  • 14次阅读
  • 抽逃出资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社会公众,不仅人数多,且相互间关系非常松散,并有随股票转让的可变性。
    2024-05-11 1046次阅读
  • 2024.09.29 7244次阅读
  • 335次阅读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