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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离婚财产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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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30 · 4486人看过
导读: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可以,因为血缘关系、财产继承关系不因离婚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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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也是在婚姻法中着重去规定的内容,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此时子女跟随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那孩子有离婚财产继承权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哪几种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

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基于抚养,但离婚后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

3、继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

那么,上述的三种类型中,父母离婚是否影响子女继承权?

二、离婚后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养父母子女之间,则可以因为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抚养父亲或抚养母亲一方单独来扶养,从而使得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因此这会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

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也可以因继父和继母的离婚,子女归继父或继母一方单方扶养,另一方因其不继续承担扶养责任而使原来的扶养关系终止,从而导致相互继承权的消灭。

另外,如果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基本上已将养子女、继子女扶养长大成年,或接近成年或能够独立谋生,此后,即使出现了其养父母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离婚的情况,均不影响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或扶养关系,并且也不影响他们之间的相互继承权。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解决婚姻问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在父母离异后,对于亲生子女来讲,其仍然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且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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