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温补贴企业补贴吗?
时间:2024-06-15 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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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有高温补贴企业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东莞位于广东省,地处沿海地区,夏季温度较高,在露天高于32摄氏度环境下的工作人员能得到高温补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对身体是有损害的,相信如果可以选择,大家都不会想得到高温补贴的吧。但每个岗位都需要有人去做,再次情形下了解东莞高温补贴企业补贴吗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一、东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标准与往年相同
从人力资源部门获悉,从6月份至10月份,用人单位应按月发放高温津贴,今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则是每人每天6.9元。
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
市人力资源局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照惯例每年6月至10月,是高温补贴发放的季节。
今年补贴发放的标准与往年相同,从事露天工作,及工作场合的温度不能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每人每月能够获得150元的高温补贴。如需要按天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市人力资源局称,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高温津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有些工厂的高温补贴是随工资发放的。
二、单位逾期不发将罚款
市人力资源局提醒,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
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逾期不发将处2000~10000元的罚款。
高温补贴虽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且颁布的,但本来就是用人单位来发放的,故不存在企业是否补贴这一说法。只要员工可以得到高温补贴,那么企业就该全额按期发放给员工,单位逾期不发的是会被判处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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