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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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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4 · 10342人看过
导读:离婚房产过户办理程序其实是简单的,就夫妻双方先前达成的协议,带齐相关证件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即可。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对于离婚财产分配是无法避开的话题。如果离婚双方就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就可以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就正式生效了。离婚后,当事人一般都会将土地使用证从新更名。可是很多人不了解具体怎么做,下面由小编大家解答这一疑惑,即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离婚后,应当出具离婚证、证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一、土地使用证申报更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接件窗口提供或自行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土地登记委托书》(限当事人办证时不能到场的情况,需提前在接件窗口当面填写委托),均1份;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

(三)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离婚过户需离婚证与离婚协议(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离婚协议未写清楚事项的需双方到场签写补充协议(原件1份),不属于自愿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五)其他特殊情况材料。

二、土地使用证更名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规则》规定,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所以,应该拿着离婚判决书去当地国土局申请登记,以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另外,判决房子平分而土地依据房地一致原则,也应该是分割登记的,如无法分割登记,则可以以共有人的身份进行登记。土地使用证更名办理程序,如下:

(一)接件登记;

(二)缴纳登记费;

(三)窗口受理、初审;

(四)审查;

(五)窗口领取证书。

是很多离婚当事人都需要面临的问题。如果离婚双方当事人在房产分配上没有异议的话,那么分配到房产的一方就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更名事宜。土地使用证的更名,提供相应的所需资料是少不了的,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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