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高空坠物 > 高楼坠物伤人谁来赔偿

高楼坠物伤人谁来赔偿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8 · 7700人看过
导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
高楼坠物伤人谁来赔偿

一、高楼坠物伤人由谁赔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二、高楼坠物伤人责任人能免责吗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就可以免责:

(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在高空坠物伤人中,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即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人,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行为不是自己实施的话,那么就推定其存在过错,此时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高空坠物相关

  • 高层住宅底层出入口应设防坠落措施。建议装置防护雨帽等,遏制高空抛物风险。按《住宅设计规范》,低层住户公共区域出入口若处阳台、外廊下方,应装设防护雨帽。 同时,公开张贴高处抛物警戒通告。
    2024-09-18 1045次阅读
  • 2024.06.20 9971次阅读
  • 校园坠楼事故责任归属需具体分析:学生自身原因且校方已尽责,责任由学生承担;校方未尽职导致学生伤亡,需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方行为引发事故,由第三方承担责任。若校方未尽职责,需承担补充责任,但可向第三方追偿。
    2024-09-18 1032次阅读
  • 2024.08.16 3224次阅读
  • 当建筑物、构造物体及其辅助设备脱落、坠落对第三方造成损害时,若其所有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在台风等极端天气下,房屋所有者、占用者、管理者、租用者、租赁方未妥善安置窗台花盆、未及时关闭门窗或未固定室外空调机,引发事故,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4-09-18 1376次阅读
  • 2024.09.23 2067次阅读
  • 高空坠物致车辆受损,责任应由坠落物主人或其管理人员、使用者承担。车辆受损与侵权人难寻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仅当造成人身伤害时,可援引该法则。车主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现场证据,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处理。
    2024-09-18 1020次阅读
  • 2024.08.24 5659次阅读
  • 高空坠物的管理职责归属于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县级规划局。遭遇此类事件,应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他们调查确定侵权责任人。随后,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9-18 1145次阅读
  • 2024.09.18 2569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高空坠物最新文章

遇到高空坠物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