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如何处理?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

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如何处理?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01 · 5276人看过
导读:担保法的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原则: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
{ArticleTitle}

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一旦债务人无法按规定处理事情,债务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权属于物权法中的一种,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如何处理?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小编将为大家解答这两个问题,请仔细阅读。

一、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如何处理?

1.船舶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其成立要件、内容及实现,均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依法学理论,虽然不允许当事人任意设定留置权,却允许当事人以约定排除留置权。《民法典 》的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2.船舶留置权的成立以对船舶的占有为要件。

3、船舶留置权以船舶的留置为内容,船舶不一定要有交易性,能否转让在所不论。

4.船舶留置权以占有船舶为存续要件。无论因何种原因,如果丧失对船舶的占有,留置权就不复存在。

二、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

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

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

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另行提供担保,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

留置权既然是一种民事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留置权人弃权,表现为将该留置物交付给债务人。

4、因丧失占有而消灭,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和存续的前提条件。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归于消灭。当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被剥夺时,不能给予留置权请求返还,只能依据侵权的法律规定请求返还留置物。

留置权的存在是为了在合同的作用下保护债务人的权益,但时常引起一些纠纷,根据物品的不同有相应的解决办法。船舶涉港留置权纠纷的处理方法小编已经给出了答案,留置权如何消灭也有其原则,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在线咨询365律师。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债权债务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更多#债务债权相关

  • 333次阅读
  • 船舶留置权成立需符合法定要求:基于法律规定,债权人须占有并保管特定财产,债权与财产间有直接关联;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且到期未偿;行使留置权须合法、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对财产有正当控制。若上述条件不具备,债权人无法主张留置权。
    2024-09-05 1262次阅读
  • 2024.07.22 11077次阅读
  • 322次阅读
  • 船舶留置权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 (2)债权人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否则,债权人将不具有留置权; (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 (5)债权人留置财产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6)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享有合法占有权。
    2024-09-20 1418次阅读
  • 2024.07.29 5354次阅读
  • 460次阅读
  • 主要内容如下:一、取消原因。船舶的优先权因下列情况之一而消灭:1.具有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满一年不行使;2.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3.船舶灭失。二、受偿顺序。船舶优先权的受偿顺序:船舶优先权的受偿顺序,又叫船舶优先权的位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优先权竞合时,如何决定其效力的优劣次序问题。
    2024-09-20 995次阅读
  • 2024.07.16 5337次阅读
  • 454次阅读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