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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克扣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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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6 · 10700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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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问题会经常出现,而劳动者往往因为法律知识的欠缺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时遇到雇佣方稍微懂点法律知识,强词夺理的糊弄一下大家,让人反而分不清自己的利益是否受到损失,下面,律图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额工资)的行为

一、公司克扣工资、拖欠工资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二、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

(一)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如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相应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的工资等。

“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发放时间而未付给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三、下列情况不属于“拖欠工资”:

(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正常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的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相信通过小编详细的介绍,大家对克扣和拖欠工资的定义有了更为充分的理解,也知晓了企业或者雇用主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希望文中的内容能够给大家作到参考,但是如果大家需解决具体问题,还建议您详细咨询法律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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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倘若遭遇工资被无故拖欠或扣除之情形,建议您首先尝试与雇主展开沟通协商,明确抵制其违法行为,并主张应按期、足额支付所欠薪资。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纠正处理。此外,您亦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此期间,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据、考勤记录等等,以便于证实自身工作性质及薪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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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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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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