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代位继承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代位继承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2.07.28 · 10511人看过
导读: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ArticleTitle}

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如果被继承人的某个子女已经死亡,但是该死亡子女有遗留下子女时,就会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具体来说,代位继承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呢?在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后,代位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应该如何办理代为继承的手续?接下来,律图小编为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一、代位继承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二、如何办理代为继承的手续

1、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

2、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3、上述无论哪种情况,如果代为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明(派出所出具),不同地区的提供经过公证的监护人证明方可由监护人行使继承权。

以上是代位继承的办理手续的内容,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各位解开心中的疑惑。希望上述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相关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延伸阅读:
有法律问题?北京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展开全文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更多

遗产继承热门文章

  •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84785次阅读2022.07.28
  • 老人去世后是按照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处理其遗产的,此时如果有前者,并且是合法有效存在的话,那么就按照意愿来继承。
    117107次阅读2022.07.28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从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开始,遗产就可以进行继承分割。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2、遗赠。3、遗赠扶养协议。4、法定继承。
    7330次阅读2022.07.28
  • 财产税没有总额的具体规定,要根据纳税人获得的财产价值来确定。特点:它是对特定财产的拥有者或者支配者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对财产“存量”征收的一种税,它以财产存在为前提,是对财产纯收入量征税,并且所征收的税款数量与财产的数量和价值一般成正比关系;它是直接税,即由纳税人自己承担税收负担。
    7177次阅读2022.07.28
  • 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
    63387次阅读2022.07.28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