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妈妈在哺乳期被辞退生活上会遭受很多不便,她们有权依据法律要求企业予以相应的赔偿。这些情况大家一定都很关心,一方面急于了解相关规定,一方面又对此知之甚少。为了解答您的疑惑,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律图小编写了这篇文章,请认真阅读。
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在休假完毕,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按找法定情形给予补偿的。如果有法定事由辞退的应该延长到哺乳期结束,如果没有,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双倍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条中指到“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具体是指:
1、最基本的条件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非劳动者,而且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辞(就是劳动者并不愿意解除)。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3、以上两点具备,就够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通过以上给你回答我们可以得知,新妈妈在哺乳期被辞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按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维护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对您的疑问产生帮助。由于现实问题的复杂性,在生活中遇到具体问题,建议您向律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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