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8251人看过
导读:《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而且,这里所指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是指在支付了正常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
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在我国大部分的劳动者都经历过加班的情况,在我国加班是要给予相应的加班工资的。在劳动法里面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不给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承受相应的处罚,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吧。

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加班工资的折算方式为: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个双休日),日工资=月薪÷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算出日薪与时薪后,再分别乘上3倍(法定节假日)或两倍(正常公休),就是当天应得的加班工资。

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基本工资为1600/21.75=73.56/8=9

在我国如果是周末加班的话用人单位要给予百分之两百的工资,如果是节假日的话要给予百分之三百的工资,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加班不给加班工资的情况,大家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若大家有需要帮助的,欢迎找寻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帮助您。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工资福利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工资福利最新文章

遇到工资福利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