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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登记注意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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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6 · 13703人看过
导读: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5、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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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的问题一直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所谓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房产抵押登记注意内容有哪些?下面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房产抵押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注意内容: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房产抵押登记注意内容,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一定也有所了解了。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同时也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上述内容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果还有不了解的地方,欢迎到律图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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