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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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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09 · 5294人看过
导读: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的在经营过程中资不抵债申请破产公司破产了,其财产就要用来清偿债务,那么在清偿债务的过程中清偿的顺序是什么呢?小编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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