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类犯罪辩护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其他涉税犯罪的区别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其他涉税犯罪的区别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23 · 5904人看过
导读:1、注意区分此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2、注意区分此罪与偷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区别。3、如果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纳税人财物,构成犯罪,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徇私舞弊罪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与其他涉税犯罪的区别

我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法律规定看,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与其他涉税犯罪的区别

1、注意区分此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税务人员在税收征管中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不征、少征应征税款,造成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应按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2、注意区分此罪与偷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区别。如果税务人员与偷税、逃避追缴欠税的犯罪分子相勾结,不征、少征应征税款,应按照刑法总则中共同犯罪的规定处罚

3、如果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纳税人财物,构成犯罪,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徇私舞弊罪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注意区分此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税务人员在税收征管中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不征、少征应征税款,造成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应按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2、注意区分此罪与偷税、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区别。如果税务人员与偷税、逃避追缴欠税的犯罪分子相勾结,不征、少征应征税款,应按照刑法总则中共同犯罪的规定处罚。

3、如果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纳税人财物,构成犯罪,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徇私舞弊罪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网站地图

更多#职务类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职务类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