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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责任书不满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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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8 · 1368人看过
导读:在诉讼中,若对鉴定结果不满可采取不同措施。民事诉讼里,对鉴定责任书不满意,需在规定时间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阐明原鉴定程序违法等理由,由法院审查决定能否重新鉴定。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由司法机关审查。若认为鉴定机构或人员违规,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维权。
鉴定责任书不满意怎么办

一、鉴定责任书不满意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要是对鉴定责任书不满意,在规定时间内,写书面申请给法院,讲清原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人没资质、依据不足等理由,法院会审查决定能否重新鉴定

刑事诉讼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看法,能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会视情况审查。

要是觉得鉴定机构或鉴定人违规,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像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鉴定机构违规执业,来维护自身权益。

二、对鉴定责任书不满意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对鉴定责任书不满意,通常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服,在民事诉讼中,可向法院提供相反证据来推翻该认定书,由法院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若是其他鉴定责任书,如医疗损害鉴定、司法鉴定等,可申请重新鉴定。需向委托鉴定的机构或法院等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据证明原鉴定存在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资质、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等法定情形。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会准许重新鉴定。

三、对鉴定责任书不满意可通过哪些法律途径解决

若对鉴定责任书不满意,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申请重新鉴定:在诉讼活动中,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需说明原鉴定存在诸如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等问题。

补充鉴定:若认为鉴定结论有遗漏或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内容,可向原鉴定机构提出补充鉴定申请,让其对相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向鉴定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若发现鉴定过程存在违规操作等情况,可向该鉴定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要求调查处理。

庭审质证:在法庭上,通过对鉴定人进行询问、质疑鉴定意见等方式,由法院来综合判断鉴定责任书的证明力。

当我们探讨“责任书不满意怎么办”时,除了知晓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等常规途径,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复核结果仍不能让您满意,后续还能通过行政诉讼来进一步争取权益,不过行政诉讼有着复杂的流程和证据要求。另外,不满意责任书可能涉及到赔偿问题无法顺利解决,此时如何收集有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也十分关键。您是否正面临对责任书不满意的困扰呢?如果对于责任书复核流程、行政诉讼细节或者赔偿协商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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