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1.若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关键事实以及依据的证据进行了更改,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2.当复议机关把原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依据作出改变,并且对行为的定性产生作用时,也会如此。
3.要是复议机关撤销了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或者部分撤销、变更了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同样会导致复议机关与原行政机关成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接受司法审查,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公正。
二、还有哪些情形复议机关会成为共同被告
依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除复议维持时复议机关与原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外,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复议机关也可能成为共同被告。
若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在法定复议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若既起诉原行政行为,又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那么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此外,实践中如果复议机关与原行政机关存在共同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情况,也会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三、哪些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会成为共同被告
依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经复议的案件,存在两种情形行政复议机关会成为共同被告。
其一,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维持”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此时,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复议决定的合法性都需接受司法审查。
其二,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或撤销、部分撤销、变更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复议机关和原行政行为机关为共同被告。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时,除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情形外,实际情形中的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就会成为共同被告。在这种情况下,后续的举证责任、庭审流程等都有特殊规定。若你对复议机关成为共同被告的具体程序、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确保你在面对此类法律问题时能有清晰的认知和正确的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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