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
生产有毒食品罪,是指生产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构成本罪,需满足以下条件:主观上是故意,即明知生产的食品有毒有害仍为之。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食品的行为。比如在食品中添加工业酒精、罂粟壳等。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即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只要符合上述主客观等条件,就可能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
二、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般情形: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如造成轻伤、重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等。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实践中,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
三、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般情形: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指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等情形。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除了刑事处罚,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要对因食用有毒食品而受到损害的消费者进行赔偿。同时,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在探讨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时,除了明确构成该罪的基本条件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生产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它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来综合判定刑罚。另外,若在生产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中止生产有毒食品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又会如何界定。这些都是与生产有毒食品罪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如果你对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构成条件、量刑标准以及特殊情形下的法律后果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精准法律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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