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约定股权归属是否属于转让
1.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属本质上不属于市场交易转让行为。离婚协议是基于夫妻身份关系,对解除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的约定,其中财产分配是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内部处置,并非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等价有偿转让。
2.虽涉及不动产、车辆等需登记财产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可能类似转让程序,但这只是操作规范层面。其本质仍是基于婚姻关系处理财产,与市场交易转让有根本区别。
3.为避免不必要纠纷,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明确财产归属约定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时,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手续合法合规。同时,保管好离婚协议及相关凭证,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离婚协议约定股权归属是否需办转让手续
离婚协议约定股权归属通常需要办理转让手续。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要符合法定程序。若离婚协议约定一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另一方,首先,要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看是否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若需同意,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接到通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之后,要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股权登记到受让方名下,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在离婚协议约定后,一般需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所以,仅离婚协议约定股权归属不够,要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三、离婚协议约定股权归属需办转让手续吗
离婚协议约定股权归属通常需要办理转让手续。
若该股权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方需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之后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若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一般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效力,但也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等手续。办理转让手续能保障股权归属的确定性和合法性。
当探讨离婚协议约定归属属于转让转让这一问题时,其实背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除了明确这种约定是否构成转让,还需考虑转让过程中的物权变动问题。在离婚协议生效后,若涉及房产等不动产归属约定,仅协议本身可能并不直接导致物权变更,还需完成相应的过户登记手续。另外,对于涉及的财产若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转让约定的效力以及后续执行也会受到影响。如果你在离婚协议财产归属约定及转让相关问题上,如手续办理、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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