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办监视居住吗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若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现上述法定情形,办案机关可依程序将其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期间申请监视居住有啥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间申请监视居住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癌症晚期等需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情况。
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保障胎儿或婴儿健康成长。
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需承担对老人、小孩等生活照料责任。
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申请时应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符合上述条件的事实和理由,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
三、刑事拘留转监视居住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转监视居住需符合一定条件。
其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监视居住。比如患有严重心脏病、癌症晚期等重大疾病,无法正常生活的情况。
其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适用监视居住。
其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像家中有年迈老人、残疾子女等,且只有其能进行扶养的。
其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其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当拘留期限已满但案件侦查未结束时,可转监视居住。
在了解刑事拘留期间是否可以办监视居住这个问题后,我们进一步拓展。刑事拘留与监视居住虽同属刑事强制措施,但适用条件不同。监视居住需满足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特定情形。若嫌疑人符合相关条件,即使处于刑事拘留期间,也是有可能变更为监视居住的。比如嫌疑人突发严重疾病需要就医,此时就可能满足变更条件。如果您对刑事拘留期间办理监视居住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申请、申请的流程等,或者对其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问题感兴趣,别错过深入了解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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