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合同有走账怎么认定虚开
虚开认定较为复杂。即便有合同与走账,若存在以下情形仍可能被认定为虚开:一是没有真实交易,合同与走账只是形式,实际无对应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提供;二是虽有交易,但开具发票的金额、数量等与实际交易不符;三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比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走账,但实际交易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发票记载不一致,或者根本未发生合同约定的交易,这种情况下,即便有合同和走账,也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具体需综合全案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来准确判断。
二、有合同有走账认定虚开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认定有合同有走账情况下的虚开,需满足以下法律条件:
主观方面:开票方和受票方有虚开故意,即明知无真实业务或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符,仍开具或接受发票。例如,双方为了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而故意虚开发票。
客观方面:发票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即便有合同和走账,若发票上的销售方、购买方、商品服务名称、数量、金额等与实际交易不一致,也可能构成虚开。比如实际交易的是A商品,发票开具的却是B商品;或者交易金额为10万,发票开具为20万。
危害后果:虚开行为破坏国家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国家税款流失风险。若有证据表明该虚开行为导致国家税款损失,更易认定为虚开。
三、有合同有走账的虚开认定法律依据是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都属于虚开发票。即使有合同和走账,但只要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就可能被认定为虚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也有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虚开要综合考量交易实质。比如是否有真实货物交付、劳务提供等,若仅是形式上的合同与走账,无实质交易,仍会被认定为虚开。
在探讨有合同走账怎么认定虚开时,我们不仅要关注直接的认定方式,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当存在有合同走账的情况,若构成虚开,后续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税务机关会根据虚开金额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处罚。而且,虚开行为还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对企业未来的经营和发展造成诸多不利影响。你是否在实际经营中遇到类似有合同走账却担心被认定虚开的困扰呢?若对虚开认定的具体标准、虚开后的补救措施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