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不需要举证的几种案件
以下这些案件类型中,原告通常是不需要去举证的。就好比那些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事实,像自然规律之类的,这些事实那可是不需要专门去证明就直接被认定是真实的。还有,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所确认的那些事实,这可是为了维护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和权威性,所以原告也就不用在这上面费劲儿举证。
另外,法律规定的那些推定事实也一样,按照法律的规定,当某一个事实存在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推定另一个事实成立,那这时候原告就没必要再去对推定的事实进行举证。再有就是对方当事人自己承认的事实,要是对方当事人清清楚楚地表示认可了某个事实,那原告就更不用再去举证证明。不过,大家得注意,这些情况可都不是绝对的,在具体的案件当中,还是得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来进行综合的判断,可不能一概而论。
二、哪些案件被告需承担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此时被告需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在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为高度危险作业本身具有高风险性,加害人更有能力证明受害人是否存在故意行为。
在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里,被告对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考虑到环境污染案件中,企业掌握更多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相对容易举证。
在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此规定,旨在保护受害人权益,合理分配举证义务。
三、哪些案件被告需承担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此时被告需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在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为高度危险作业本身具有高风险性,加害人更有能力证明受害人是否存在故意行为。
在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里,被告对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是考虑到环境污染案件中,企业掌握更多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相对容易举证。
在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此规定,旨在保护受害人权益,合理分配举证义务。
当探讨原告不需要举证的几种案件时,实际上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这类案件中,被告的举证责任范围与具体要求是什么。被告需要承担怎样的证明义务来反驳原告主张,这其中的界限和标准十分关键。另外,在无需原告举证的案件里,证据的审查与认定规则也有其特殊性。要是你对原告无需举证的案件中被告举证责任、证据审查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纠结,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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