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后做了伤残鉴定还可以再做工伤鉴定吗
通常来讲,在工伤的这个程序里头,伤残鉴定一般来讲就是工伤鉴定的一部分。要是你已经把法定的工伤伤残鉴定给做完,并且鉴定的结论也已经出来了,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去做同样性质的鉴定。
不过,如果你们觉得之前做的那个鉴定存在程序方面违法,或者鉴定的机构以及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又或者是鉴定所依据的东西明显不够充足之类的这些法定的情形,那你们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哟。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申请重新鉴定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弄的,得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支撑才行,而且还得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一步地去进行。重新鉴定可不能说想启动就启动,得经过严格的审查,得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的要求,这样才能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要求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病情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就可申请。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建议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在满足条件时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等。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确定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认定后对结果不服还能重新认定吗
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是可以寻求进一步救济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方面,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则一般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需要注意,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撑自身主张。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通过合法程序,经复议机关或法院审查,若原工伤认定确有错误,会依法作出更改,重新作出认定决定。
当探讨工伤后做了伤残鉴定还可以再做工伤鉴定吗这一问题时,要知道这背后还关联着一些要点。比如若后续伤情出现新的变化、加重等情况,从保障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是可能有再次进行工伤鉴定必要的。并且,再次鉴定的流程、时间限制等都有相应规定。如果再次鉴定结果有变动,对赔偿标准也会产生影响。要是你对工伤后再次鉴定的具体条件、申请流程,或者再次鉴定后赔偿调整等方面存在疑问,别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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