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公款怎么判刑
挪用公款罪,说的是那些国家工作人员,借着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公款挪作他用。
要么就是把公款挪给个人用,然后拿去搞些非法的活动;要么,就是挪用的公款数额比较大,拿去搞营利活动;再要么,就是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而且超过三个月都还没还回去的这种行为。
一般来讲,如果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去搞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的,那就要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那就得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要是挪用的公款数额巨大,并且还不退还的话,那可就得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这里得说一下,“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这些标准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不太一样,通常是以一万元到三万元作为起点,以十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不过具体到给一个人量刑的时候,那得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具体情况,可不能简单地就按这个标准来一刀切。
二、挪用公款量刑有哪些影响因素
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影响因素众多。首先是挪用公款的数额,数额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量刑不同。例如,一般情形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其次是挪用公款的用途,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其他活动,量刑有别。用于非法活动危害更严重,量刑相对更重。
再者,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积极退赃等情节也影响量刑。有自首、立功表现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积极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另外,挪用公款的时间长短、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也是量刑时会考量的因素。司法机关会综合这些因素,依据法律准确量刑。
三、挪用公款的量刑标准有哪些具体差异
挪用公款量刑标准因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是否退还等因素存在差异。
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司法实践中,具体量刑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情节来判定。
在探讨挪公款怎么判刑时,其实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挪用公款除了基础量刑,其犯罪情节对判刑影响重大,比如挪用公款的次数、是否退还等。而且,挪用公款用于不同用途,在法律认定和量刑上也有差异。倘若挪公款后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还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您对挪公款判刑的具体标准、犯罪情节认定规则,或是从轻减轻处罚情形等方面存在疑问,不用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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