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离婚了怎么分配
在离婚的时候,那不动产的分配可是主要得依据《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要是这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通常是由夫妻双方先去商量着处理。
要是商量不拢,那就得让人民法院根据这不动产的具体情况来判,得按照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去判决。
要是这不动产是一方在婚前就买好,然后登记在他自己名下,并且婚后也没有一起还贷款,那到离婚的时候,这不动产就归登记的那一方。
不过,婚后一起还的贷款部分以及它增值的部分,得由获得这不动产的一方给另一方进行补偿。
要是这不动产是在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买的,产权也登记在了出资人的子女名下,那就相当于只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这样的话,这不动产就应该被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而言之,到底怎么分配,那得根据实际的情况全面地去判断,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二、不动产离婚分配,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我国,不动产离婚分配主要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婚前购买: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达不成协议的,法院一般会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不动产,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不动产登记情况影响分配吗
离婚时不动产登记情况对分配有重要影响。
若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但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过错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若登记在一方名下,情况较为复杂。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是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则按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总之,不动产登记情况是离婚房产分配的关键考量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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