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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视居住的人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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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3.06 · 1634人看过
导读:监视居住对被监视居住人有诸多要求,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处所、会见他人或通信,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毁灭证据等,还需交相关证件给执行机关。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可能被逮捕,较轻则予以训诫或责令具结悔过。同时强调,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适用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对监视居住的人有什么要求

一、对监视居住的人有什么要求

监视居住对被监视居住人有以下要求:需遵守监视居住的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若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逮捕;情节较轻的,则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需注意,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具体适用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对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规定如下: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应当符合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生活和休息安全,便于监视、管理等条件。同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对监视居住人员失控民警责任有哪些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措施。若监视居住人员失控,民警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若因民警未履行法定职责,如未严格执行监视居住的监管规定、未及时察觉和处理异常情况等,导致人员失控,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其需对失职行为负责,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如果是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监视居住人员失控,民警一般不承担责任。

总之,民警在监视居住工作中需恪尽职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管职责,以避免因失职而承担不利后果。

当探讨对监视居住的人有什么要求时,其实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比如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规定会面临怎样的后果,这涉及到情节较轻时可能被警告训诫,情节严重则可能被逮捕等情况。另外,关于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变更等问题也值得留意。若您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惑,或是对监视居住本身的要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不要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凭借丰富经验,为您详细解答,为您拨开法律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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