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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不能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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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2.24 · 1129人看过
导读:以下情形可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特别轻微、危害小未达犯罪程度,如路上小摩擦推搡无实质伤害;犯罪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刑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的。司法机关发现这些情况,会依不同阶段做相应处理。
什么情况不能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

一、什么情况不能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

情节特别轻、危害小的,不算犯罪,像轻微违法没到犯罪程度。

比如路上小摩擦推搡几下,没造成实质伤害。

犯罪过了追诉时效,就不再追究。

不同犯罪时效不同,过了那个时间就不再管。

经特赦令免刑罚的,国家下令赦免相关罪犯。

这是国家基于一定考量给予的宽大处理。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告诉或撤回告诉就不处理。

侮辱、诽谤等罪,要被害人自己去告才行。

嫌疑人、被告人死了,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承担责任的主体没了。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的,按具体法律判断。

司法机关发现这些情况,会按阶段做相应处理。

二、什么情况不予批捕

证据不足时,要是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不充分,没达到能证实有犯罪事实的程度,不符合逮捕的证据要求,检察院可能不批捕。

罪行轻且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罪行不严重,可能被判处较轻刑罚,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等,采取非羁押措施能防止危害社会,就不会批捕。

存在特殊情况的,像犯罪嫌疑人重病无法自理,或处于怀孕、哺乳状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往往也不会批捕。

三、什么情况不可以刑事诉讼

我国有不少不能开展刑事诉讼的情形。犯罪过了追诉时效,就不再追究责任。比如法定最高刑不到五年有期徒刑的,过五年就过时效。

经特赦令免刑的,不能再启动刑事诉讼。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人告诉或撤回告诉,就不进入刑事程序。像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等罪。

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刑事诉讼通常终止,毕竟刑罚对象没了。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责的,也不能进行刑事诉讼。

当探讨什么情况不能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时,有诸多要点需关注。除了一些法定的不追究情形外,像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就不再追究。而且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也不能再对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同样不追究。不过,这些情况在实际判定中较为复杂,比如追诉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告诉才处理犯罪中告诉的主体有哪些等。要是你对这些与不能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相关的复杂问题存在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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