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遗产有哪些人
继承遗产的人一般包含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主要有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那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另外,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能够通过遗嘱来指定继承人,并且遗嘱继承人不受法定顺序的限制。
要注意的是,继承开始之后,首先是由遗嘱继承,要是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同时,胎儿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享有一定的权利,比如保留份额等。
二、继承遗产时债务该如何清偿
在我国,继承遗产时债务的清偿遵循限定继承原则。《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首先,要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及债务情况。在分割遗产前,应当先从遗产中清偿债务。若有多个继承人,按各自继承遗产的比例分担债务。例如,甲、乙、丙三人分别继承遗产价值的30%、30%、40%,则按此比例清偿债务。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但如果继承人在接受遗产后,又不履行偿债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总之,继承人对遗产债务的清偿以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三、遗产继承顺序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当探讨继承遗产有哪些人时,我们知道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在存在遗嘱的情况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范围可能更广,甚至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且遗产继承过程中,若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应继承份额又该如何处理。要是你对继承遗产有哪些人以及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要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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