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冷静期过了离婚证在哪里拿
在冷静期结束之后,离婚证通常是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去领取的。
当离婚登记申请被受理之后,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
这三十天过去,如果双方都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相当于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要是到了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当事人必须得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而且,婚姻登记机关得仔细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的,并且已经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这些事情上都协商好了,只有这样才会予以登记,然后发给离婚证。
所以,你可得赶紧去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去领取离婚证,可别耽误了事儿。
二、冷静期后领离婚证有啥法律流程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双方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等规定材料,按时到达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进行核实审查。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审查通过后,工作人员会予以登记(发证),发给离婚证。自双方领取离婚证时起,婚姻关系解除。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前的离婚申请失效,若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并经历离婚冷静期。
三、冷静期后拿证有哪些法律程序要求
在我国,协议离婚存在冷静期制度。冷静期后拿证有如下法律程序要求: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届时,双方应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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